咨询:目前对于高层住宅楼一层商铺开设饭店是否由国家、省市地区的相关管理规定?商用烟道与住宅烟道是否可以共用,安全消防是否应该到公安机关审核备案。具体一点,建设路上的安泰华庭一层门面房开了一家幺妹火锅,请问其证照是否齐全,公安、消防、环保部门是否进行了检查验收,其烟道是否与居民用烟道分离设置。请有关部门回复。
回复部门:公安局 2013-12-11 17:52:26
尊敬的网友:您好,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监督和支持。关于您反映的问题,经过长安路派出所社区警务大队查处,具体情况如下:该火锅店分上下两层,面积160余平方,采用电磁炉加热,没有使用明火,同时店内配备有干粉灭火器10具。自12月10日试营业以来未向公安机关备案,现长安路派出所社区警务大队已责令该店限期整改。目前,该店的营业证照正在办理过程中。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