勤政苑小区业委会乱作为,把公共用房租给大宅第开饭店,烟熏火燎的,居民也就认了,可是大宅第得寸进尺,竟然把出口开到了小区内部,在小区内部用钢架焊接楼梯,从饭店可以直接进入小区,不知道谁给他的权利,把小区当成了后花园,让人难以接受。希望机关事务管理局出面管管!
回复部门:机关事务管理局 2013-11-27 17:56:34
网友您好!
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您所反映的问题现答复如下:
勤政苑小区于2006年依法成立了业主委员会,实行社会化和业主自治管理。依据我国住房和城市建设部【2009】《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第四十九条“物业所在地的区、县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和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积极开展物业管理政策法规的宣传和教育活动,及时处理业主、业主委员会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投诉”。
你反映的“大宅第把出口开到小区内部,从饭店直接进入小区”,勤政苑业主委员会发现后立即予以制止,后经我局现场调查,现已责令整改。我们会继续关注此事,给予妥善处理。
欢迎继续对我局工作提出好的建议和意见。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