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景城经适房主体才10几层,现在就向用户收50%款项,是依据什么规定?现在就收取3万元取暖等费用是否合适?
回复部门:住房保障和房产服务中心 2013-11-11 17:54:17
网友您好,
经济适用房执行政府指导价,销售价格的批复是按建设成本由市发改委核定。东方红汇景城项目在取得土地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后,在正式价格核定前,经市政府同意按照暂定价格,开发建设单位可以收取房款,但只能收取按暂定价格核算出购房款的50%,所收房款必须交存到指定银行资金监管专用账户,只能用于该项目工程建设,保证工程顺利进行。
由于该项目规划在我市供热范围内,开发建设单位已向热力公司递交用热申请,市热力公司将根据小区规模、管网设计、管网铺设距离、暖气工程造价等各种因素确定,目前开发建设单位按政府暂定价格预先收取暖气费用。
感谢您对我市住房保障工作的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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