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洛阳网百姓呼声!

[登录][注册]   忘记密码?

百姓呼声,服务百姓,12345便民热线,走好全媒体时代群众路线

  • [投诉] 汇景城经适房主体才10几层 现在就向用户收50%款项

    汇景城经适房主体才10几层,现在就向用户收50%款项,是依据什么规定?现在就收取3万元取暖等费用是否合适?

    游客 2013-11-06 评论0 浏览5966 编号 20131106105556844 [住房保障和房产服务中心]已回复 [ 是否满意?]

回复部门:住房保障和房产服务中心 2013-11-11 17:54:17

网友您好,
    经济适用房执行政府指导价,销售价格的批复是按建设成本由市发改委核定。东方红汇景城项目在取得土地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后,在正式价格核定前,经市政府同意按照暂定价格,开发建设单位可以收取房款,但只能收取按暂定价格核算出购房款的50%,所收房款必须交存到指定银行资金监管专用账户,只能用于该项目工程建设,保证工程顺利进行。
     由于该项目规划在我市供热范围内,开发建设单位已向热力公司递交用热申请,市热力公司将根据小区规模、管网设计、管网铺设距离、暖气工程造价等各种因素确定,目前开发建设单位按政府暂定价格预先收取暖气费用。
    感谢您对我市住房保障工作的关心!

如果您对此回复不满意! 点击追问

网友满意度调查:

登录后参与讨论:(网友评论仅供网友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洛阳网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尊敬的用户:

  1. 请文明留言,禁止恶意攻击;
  2. 请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3. 本网站保留对违反规定的用户进行处理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