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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咨询] 公积金提取

    我在偃师市缴纳公积金,现购买了一套期房,需要提取公积金,在咱们洛阳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看提取只需要购房合同,付款票据。但在咨询偃师公积金管理中心却告知要提合同、付款发票、契税发票。因是期房开放商只答应在交房时开具全额发票,契税说在贷款时进行缴纳。我现在只有购房合同,已付款票据,应怎样提取我的公积金

    游客 2013-11-01 评论0 浏览6849 编号 20131101082011743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已回复 [ 是否满意?]

回复部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3-11-01 15:38:39

  根据《洛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落管委会[2012]1号文件的规定,职工因购买商品房(合同签订一年以内)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的应提供:《洛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加盖单位在管理中心预留印章)、身份证、《商品房买卖合同》、购房发票或其他有效付款凭证、契税完税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具体业务办理请咨询洛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偃师管理部,咨询电话:0379-67733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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