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部门:新安县 2013-10-31 10:08:44
尊敬的网友您好,感谢您对新安工作的监督和支持,您所反映的问题我县高度重视,已责成正村镇和交通局对此问题进行了详细的调查,现将调查处理结果反馈如下:310国道改线项目是省市重点工程,目前,由于省市项目配套资金尚不到位,未能及时给予群众兑付征用土地补偿款。经县政府研究,在未兑付土地补偿款之前,采取赔青方式按夏季800元/亩、秋季700元/亩给予沿线征用土地群众青苗补偿。待上级项目资金到位后,县政府将一次性兑付G310新安段公路改建工程项目征用土地补偿款。2012年12月份,诉求人签订了征地补偿协议,被征地地面附属物赔偿款已于去年全部赔偿到位,今年夏季包青款800元也已全部打入征地户存折。协议签订后,根据协议规定,征地户无权在被征地上种植小麦,除协议规定的赔偿外,其他损失将由个人负责,所以施工队不存在强行施工。县政府对赔偿的地款未到位之前实行包青政策,但诉求人要求一次性付清所有地款,正村镇未同意诉求人的诉求,诉求人对此结果不满阻挠施工,影响了新310国道改线工程进度。经新310国道改线指挥部和正村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抽调镇机关干部和派出所民警组成工作组,到现场依法阻止诉求人的无理阻工行为,配合施工方进行施工。目前正值秋收麦播期间,经查不存在毁地霸田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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