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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伊滨区诸葛镇诸葛村一名女性村民。我老公是大学毕业后落到郑州人才交流中心的集体户口上。我孩子出生快一年了,有村里的准生证,我的户口和父母在一个户口本上,现在孩子落不了户口,村里让结婚时把户口迁到男方,但是男方是集体户口,没有办法把女方户口迁走。请问我孩子的户口怎么上,,户口上到哪里。村上说,就是户口落到村里,也享受不到本村村民待遇吗
户口 伊滨区 男方 孩子 落到 村民 集体 准生证 迁走 户口本
回复部门:伊滨区 2013-10-21 14:59:46
根据公安机关户籍管理规定和伊滨区有关规定,小孩可随父随母入户,申请人提交准生证、出生医学证明、小孩父母结婚证、身份证、户口薄后,报经镇、区两级政府审核同意后,即可到公安机关办理入户手续。咨询电话:诸葛派出所户籍室0379-67418102;伊滨公安分局治安队:696818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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