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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宜阳县一位长期在农村学校一线任教的教师,教龄已达32年。临近退休却无缘参与职称评审。《洛阳日报》2012年12月15日登载的市政府常务会议通过的《教育意见》提出,“在目前执行的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标准上,提高农村学校的比例。男满55周岁、女满50周岁,或教龄满30年的农村教师,可不占结构比例认定或评审中级职称。在各项评优表彰工作中,确保农村教师的比例不低于平均比例。”但宜阳县教育局却拒不执行这项规定,对老教师的切身利益置若罔闻,让老教师感到心寒。呼吁上级部门市人事局、市教育局调查处理此事,还老教师一个公道!
宜阳县 教师 教育局 比例 农村教师 评审 教龄 职称 评优 农村
回复部门:宜阳县 2013-10-15 10:53:59
网友您好! 市、县2013年职称评审文件没有执行这项规定。县教育部门严格执行上级职评文件。 宜阳县教育体育局 2013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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