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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投诉] 宜阳县教育局对老教师评审职称规定拒不执行,是何用心

    我是宜阳县一位长期在农村学校一线任教的教师,教龄已达32年。临近退休却无缘参与职称评审。《洛阳日报》2012年12月15日登载的市政府常务会议通过的《教育意见》提出,“在目前执行的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标准上,提高农村学校的比例。男满55周岁、女满50周岁,或教龄满30年的农村教师,可不占结构比例认定或评审中级职称。在各项评优表彰工作中,确保农村教师的比例不低于平均比例。”但宜阳县教育局却拒不执行这项规定,对老教师的切身利益置若罔闻,让老教师感到心寒。呼吁上级部门市人事局、市教育局调查处理此事,还老教师一个公道!

    游客 2013-10-14 评论0 浏览2814 编号 20131014225214218 [宜阳县]已回复 [ 是否满意?]

回复部门:宜阳县 2013-10-15 10:53:59

网友您好!
    市、县2013年职称评审文件没有执行这项规定。县教育部门严格执行上级职评文件。
                             

宜阳县教育体育局
 2013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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