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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伊滨区诸葛镇诸葛村一女性村民,户口和父母在一个户口本上。我老公大学毕业后户口落在郑州人才交流中心的集体户口上,多次询问均无法增加孩子的户口。我的准生证是在村上办的,但是村上不给上户口,说我在结婚后把户口迁走。郑州人才交流中心不允许把我的户口迁到老公的集体户口里,村里又不让我落在村里,孩子出生快一年了都无法上户口。该咋办?上户口为啥真难啊!仰天长叹啊,户口是一位中国居民的正常权利,为啥落不了户口呢。
户口 伊滨区 集体 准生证 迁走 郑州 无法 户口本 孩子 中心
回复部门:伊滨区 2013-10-21 14:52:49
根据公安机关户籍管理规定和伊滨区有关规定,小孩可随父随母入户,申请人提交准生证、出生医学证明、小孩父母结婚证、身份证、户口薄后,报经镇、区两级政府审核同意后,即可到公安机关办理入户手续。咨询电话:诸葛派出所户籍室0379-67418102;伊滨公安分局治安队:696818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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