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所住楼房属于农村拆迁安置房,太康路东午桥小区,交房的时候只有我一家没安水表,没法用水,无法入住,村干部和洛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的人说是因为安水表的申请他们可能弄丢了,尽快和水场联系给我安上,可是不知什么原因一下就等了一年半才给装上,期间我找了无数次村干部和开发商,费尽了心力,整天就操心这事了。因为这个原因房子多出来的平方款没交,别的全交了,多的平方就是比如你要的是九十平方,盖成以后是九十五平方,多出来的五平方,现在开发区向我要这多出来的平方款,我要求他们赔偿我一年半没通水无法入住所造成的损失,他们不愿意,就是要求我交钱,别的不说,如果不交钱还要起诉我,收回房产,这不是不讲理吗,这问题不给解决我是坚决不交的,我该如何维权?恳请你在百忙之中给我咨询一下,谢谢了!
回复部门:公用事业局 2013-10-16 08:3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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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所述问题属于开发商之间纠纷,不属我局管理范围。建议咨询相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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