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部门:西工区 2013-09-29 10:40:51
尊敬的网友:
您好!关于网帖中反映的问题,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资质和物业收费标准问题
物业收费标准是按照服务等级,不是物业企业资质。我们的收费标准1.25元,是根据物价局根据小区的配套设施及管理服务项目核定的(收费许可证号11103、发证机关是西工区物价办公室)。
二、关于每月收取2元垃圾费问题
垃圾费的收取是根据2006年洛阳市建设委员会关于落实《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城市垃圾处理费的通知》的通告、收费标准第二条:城市居民(含建成区内实行生活垃圾集中处理的居住户)按户收费,每户每月5元。申嘉物业公司收2元。
三、关于用物业费建公厕和车子棚问题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物业企业收费,分菜单式收费和包干式收费,如果没有业主的特殊要求,物业企业的收费基本是包干式收费;而采取包干式收取的物业费的用途,物业公司可以自己支配。
四、关于车子棚收费问题
车子棚并非前期规划项目,是在广大业主的强烈要求下,现在投资加建的,收费依据是发改委的40号文件。
五、关于服务态度问题
请网友到物管中心沟通,指出具体人、具体事,经核实确有其事,申嘉物业公司将对其严肃处理。
王城路办事处
2013年 9月 29 日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