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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投诉] 宅基地纠纷 洛宁

    核心提示:

    一、居住了22年从没有提出任何异议,邻里之间相安无事,可是在我家翻修房子时,我的邻居突然提出,我家院子里有他50公分地皮,令人不解,匪夷所思。

    二、本来很简单的问题,双方请土地管理人员按双方土地证一量,轻松解决。可是,我的邻居却采取不正确的甚至极端手段,简单问题复杂化,陷入僵局:1、阻拦我家正常施工,却提不出任何有力证据。2、隔墙谩骂,当众朝我身上泼粪。3、带着镢头冲入我家院子破坏我家地基,在这种情况下,我们两家妇女发生肢体冲突,但均无受伤,我丈夫报案,派出所现场取证并录了口供,建议我们请乡里来人量地解决。4、派出所已拿出了处理意见,我的邻居却拒不执行,而且纠集亲戚朋友冲进我家院内,动手打人,导致我的丈夫心脏病脑梗塞复发,住院月余,无人负责。5、无理取闹,挑起事端,却不思悔改,拒绝土地上量地解决问题,无病装病,讹诈医药费。

    三、到目前为止,我们家翻修房屋施工受阻,宅基地被邻居家搞得一片狼藉,地下室已严重进水,而且,一家几口均在外地打工,每个月误工损失达数万元之多,我丈夫县中医院住院费用已超过数千元。可是,找遍各级领导,却没有一个人替我主持公道,均让我先赔付对方医药费,再谈解决问题的办法。我很难理解。


    关注全文:


    尊敬的各位领导,网友朋友们:

    大家好。我叫赵玉苗,女,现年59岁,洛宁县长水乡长水村三组村民。1992年,经大队和生产队研究,同批次将长水烟站东三号胡同一块废弃的土坯坑批给我们家做宅基地,并随村里同批次拿到宅基地的人一道办理了土地手续。1993年春,房子落成。至今已经21年零三个月。在我盖房的过程中和居住的20多年里,我的东边邻居从未对我的宅基地提出过任何疑问。可是,今年在我翻修房子的时候,我的东边邻居孟新民突然提出我的院子里还有他们家50公分地皮,当时,我已经将旧房拆除,正在原根子的基础上施工,在这种情况下,我们感到很突然,也很意外,很难理解,更很气愤。可是,房子已经扒了,工程被阻止,无法继续施工。正在我们无奈的时候,孟新民委托自己的堂哥兼生产队长孟永信和娘家亲兄弟王兴涛前来说事。最后达成一致意见,同意在原墙根子基础上继续施工,出了地面往上砌墙的时候,我们家向里让出12公分,考虑到不管对错,先尽快恢复施工,我们答应了这个条件。

    可是,第二天,我们刚开始施工,孟新民的妻子王兴玲又一次寻衅闹事,说什么我们家饮砖的水溅到了他们家的墙上,我说:“哪里溅到你们家墙上了?你过来看看。”在我们家干活的人都纷纷说没有溅上。这时,一件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王兴玲突然隔着墙头将一桶屎尿从头到脚泼在了我的身上,在场的人呆若木鸡。于是,我穿着脏衣服去见孟永信,孟永信不在,他妻子安慰了我几句,说回来再给他说说。在这种情况下,我虽然很屈辱,但也很无奈。回到家,刚刚洗过澡,换了衣服,还没有从屈辱中醒过神来,干活的人报告说王兴玲又拿着一把镢头,冲进我们家院子,动手扒我们家地基。在这种情况下,我出去阻拦,在两个人的推搡撕扯中,我们双双倒地,无意中她的头被撞了一个小包。这时候,我的丈夫向洛宁县公安局报了警,县公安局通知长水派出所出警,派出所干警到场后,看了现场,拍了照片,录了口供,并动员和勒令王兴玲离开现场,但王兴玲撒泼打滚,胡搅蛮缠,拒不执行。

    然而,事情并没有完,大约两个小时后,王兴玲亲自带着他的娘家兄弟王兴军、王兴涛等七八个人冲进我们家院子,二话不说,抓起地上的砖头,就想向我们头上砸。我丈夫在他们的推搡中心脏病复发,大儿子赶快报警,王兴玲一伙看形势不妙,很快逃走。派出所公安干警到场后,调查了现场情况,并做了记录。建议我们维持现场地基不动,让土地局工作人员按双方土地证核查双方地界。

    于是,我们就按乡派出所的处理意见,请乡土地所人员前来核查,可孟新民和王兴玲夫妇却拒不执行。声称先给她看病,看好病了以后,再量宅基地。

    现在,我丈夫心脏病脑梗塞并发,躺在中医院的病房里,家里的施工现场一片狼藉,地下室进水,前期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工伤事故也亟待处理,两个儿子因此事滞留家中,房子不能正常施工,耽误的工资已经高达约万元之多,对于像我这样的一个农村妇女来讲,可以说是内外交困,心力俱疲,几乎接近崩溃的边缘,实在是喊冤无路,求告无门。

    事情发生已经半个月了,虽然我多次向村委和乡政府反应情况,但是,由于王兴玲始终以看病为由不予配合,各级领导都拿不出合理有效的解决办法,为此,我恳请上级主管部门的各级领导能于百忙之中了解我的情况,主持公道,维护我的权益不再继续受到侵害。为此,我诉讼孟新民王兴玲夫妇如下几条侵权行为:

    一、无理取闹,多次阻碍我家的施工进度,造成经济损失高达4万余元。

    二、造谣谩骂,当众将屎尿污水泼到我的身上,严重侮辱和损害了我的名誉和人格。

    三、私闯民宅,动手拆除我家地基。

    四、率众闯进我家大打出手,造成我丈夫心脏病脑梗塞复发,住院医药费3000余元。

    五、村委、乡政府、乡土地所、乡司法所和派出所通过测量已认定我家胜诉,可以正常施工,但被告孟新民夫妇依然无理阻拦,扬言胆敢施工比上次打得更凶。现在政府和派出所没人敢管,我们家的工程被无限期搁置。


    申诉人:赵玉苗

    樱花枯木 2013-09-10 评论0 浏览8361 编号 20130910111139565 [洛宁县]已回复 [ 是否满意?]

回复部门:洛宁县 2013-09-11 16:13:01

关于长水乡长水村刘小东与孟新民宅基地纠纷处理情况汇报:
  2013年7月,长水村村民刘小东将原宅基地上房上层(有地下室)拆掉重建时,东邻居孟新民以刘小东侵占其宅基地为由进行阻拦,刘家到乡、村反映后,乡政府立即通知长水村委调查情况,做好调解工作。经过双方家属代表协商,7月26日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刘小东建房在原墙根子基础继续施工,出地面砌墙后退12公分),并告知长水村委。
  7月27日刘小东家组织盖房时,双方由于言语不合,发生打架,派出所及时出警控制事态并立案调查,孟妻头上有血包住院治疗。事情发生后,刘小东母亲赵玉苗多次到县、乡上访,乡、村两级本着把问题彻底解决,消除两家矛盾的思想,从邻里要和睦相处的角度,以及矛盾升级可能发展的方向讲解利害,多方游说,多次协调。孟家要求对方拿医药费再说事,刘家拒不接受,致使问题通过调解渠道解决未果。
  根据双方反映的问题,我乡在充分调查、取证的基础上做出了以下处理意见:刘小东与孟新民宅反映的宅基地纠纷问题,经过8月27日,乡政府组织国土资源所、司法所、乡、村两级干部,实地对照宅基地证勘察测量,双方相邻的界线明确,互不侵权(刘小东1996年办理宅基地证:南北长24米,东西宽13.8米;孟新民1988年办理宅基地证:南北长22.4米,东西宽11.35米。根据双方宅基地手续,经过现场勘察与丈量,刘小东北宽13.8米,南宽13.8米与宅基地手续相符.孟新民北宽11.47米,南宽11.27米,其东界为不规则线条,西与刘小东相邻界线是一条直线,且孟新民是八十年代建的房子,刘小东是九十年代建的房子。根据测量情况认定,双方相邻的界线明确,互不侵权。孟新民认为乡国土资源所的测量有误,要求重新测量,9月4日村组干部再次进行了丈量,与原测量结果一致);
  7月27日刘小东家与孟新民家发生的打架事宜,辖区派出所及时出警并取证,构成治安案件,按照司法程序办理,民事部分乡、村继续做好调解和稳控工作(9月4日经乡、村调解,两方在民事部分达成协议签字的情况下再次反复,现在由派出所进行二次调解)。
    
  特此汇报


                              长水乡人民政府
                           二0一三年九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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