偃师地税局在收了工商户的税后不给足额发票!请问属什么行为,听说是私下把那部分发票给卖了!请调查!!
回复部门:税务局 2013-09-12 18:31:07
网友:您好!关于您反映的偃师市地税局克扣发票事项,我局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安排主管科室进行调查核实。现将核实情况反馈如下:
关于您反映的偃师市地税局不足额供票的问题,我局已责令偃师市地税局就纳税人反映的情况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并督导该局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及《河南省地方税务局个体工商户税收管理办法(暂行)》的规定,向每一名纳税人足额提供发票。经调查,纳税人可以向偃师市地税局申领全额发票。
关于纳税人反映的“私下卖发票的行为”,我局现已责令偃师市地税局进行全面的调查,由于纳税人未说明被举报的具体征收机关或税务人员,无法进行有针对性的调查。按照举报相关规定,希望网友能够提供必要的线索或材料,以便于更为快速深入的开展调查。欢迎网友拨打12366-2纳税服务热线进行咨询、建议、投诉或举报。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