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游证是国家旅游局依照《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在全国范围内对经考试合格者统一颁发的旅游从业证件,具体事项有省级旅游主管部门办理,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无权办理“导游证”。可是,洛阳旅游市场竟出现了“洛阳星级导游证”,持证人目前活跃在整个洛阳旅游市场,在带团活动中置游客和旅行社的权益与利益与不顾,胡作非为,给游客和旅行社的合法权益和利益带来了严重损害,这些人员的行为与我市的旅游发展格格不入,这些人员活跃在洛阳旅游市场并非一日两日了,不知道洛阳市旅游主管部门是怎么监管这个市场的,到底知不知道这一信息?望有关部门彻查。要是洛阳是独立王国不属于中国,那就不用查了!!! 有一星级导游电话:15896509623
回复部门: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2013-08-26 11:56:37
您好!您的投诉收悉,工作人员正在核实办理。办结后会再次给您回帖。
您好!感谢您对市旅游业的支持与关注!近年来我市旅游业快速发展,来洛游客数量激增的同时,却出现了导游服务质量下降的趋势,带团不按规定为游客提供服务,甚至景区周边出现大量的“野导”、“黑导”,严重扰乱了我市正常的旅游市场秩序、破坏了我市优秀旅游城市形象、引起了游客大量投诉,为全面提升导游队伍素质,选拔一批爱岗敬业、诚实守信、业务精湛、服务规范、执业文明的优秀导游人才,结合我市旅游标准化工作要求,打造品质旅游,为游客提供品质服务的导游主力军,我委根据《导游人员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63号)、《导游服务质量标准》(GB1715971—1995)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洛阳市星级导游员评定及考核暂行办法》,将全市导游员分为一星导游至五星导游,以此来区分导游员的从业时间、服务质量、业务水平等方面情况,一星为起点五星为最高级。
《洛阳市星级导游员评定及考核暂行办法》实施以来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关注和好评,我委每年年底对全市一线导游员进行星级评定,并于次年3月底通过新闻媒体向全社会公示评定结果,同时向社会公布了旅游投诉电话(0379—64310882),对星级导游带团质量进行监督,广大市民和游客在旅游过程中如对导游的服务不满意,可通过投诉电话向我委举报,我委将对举报事宜进行调查并严肃处理。
感谢网民对我委工作的支持,有其它关于我市导游的问题请拨打电话:643225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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