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中钢耐火厂幼儿园的一名内退职工,名叫李新德,今年50岁,2001年我响应我厂的号召出来干三产(幼儿园提供房子,我出来开一间14平方的小商店),当时也因为我有病(支气管哮喘),怕影响班组的利益,幼儿园提出开商店的条件:当时我每月的工资是600-700元留在园里,再向园里交50元的房费,水电费用自负,我同意后就经营起小商店来。直到2004年,我的病支气管哮喘严重到出不来气晕死过去,大小便失禁,晕过去时磕烂过头部好几次,记忆力也严重下降。没办法只有住院治疗,先在耐火厂医院治疗不行,又去濮阳一个专治气管炎专科医院治疗,断断续续治疗了五个多月,这期间都是我爱人看管这个小商店,照顾、抚养我们的两个孩子,靠小商店的收入来维持生计,支付我治病的各项费用。虽然在这期间,我们十分艰难,但我们也没有拖欠过幼儿园的任何费用。2007年我办了内退,耐火厂一个月给我发300元工资,而这时幼儿园拿不到我的工资了,就要求我向园中交220元的房费,我们没办法,只好按照幼儿园的要求缴纳房费。到了2010年2月中旬,幼儿园又说要征收我们的房间当晨检室,没办法我们和幼儿园协商后搬入了我们现在用于经营的房间,房屋面积约20平方,租金定为每月300元。3月份我们就正式给幼儿园交300元租金。我们搬入新的房屋后没过多久,幼儿园的主任李俊杰就拿来一份签过日期、盖过幼儿园公章的合同让我签名,签过后她拿走了,我没有。到了第二年2011年过完年后没多久,李俊杰又拿来写好日期、盖过公章的两份合同让我签,这次签好后,我要了一份,她拿走了一份,就是我们这次状告的一份(2011年3月1日到2022年3月1日的合同)。到2011年8月份,幼儿园不知什么原因不让我们干了,说要征用这三间房,让我们商户立即搬走,当时我就拿出这份合同让她们看,她们说合同是假的不相信,并且没过多久就停水停电,使我们没法经营,这可是我们全家的生活来源啊!
在万般无奈的情况下,我就向涧西区人民法院递交了诉状,状告幼儿园不履行合同,单方违约。当时我们请的律师是刘国琳,幼儿园接到传票后,就请了刘国琳的爱人邓进财做她们的律师,邓进财是耐火厂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在这种情况下案子没法打下去,我们只好撤诉。直到2012年9月幼儿园起诉将我们告上法庭,到了法庭我出示了合同,但由于得病记性差,时间又长,在一审时我没有想起谁给我的合同,一审法官判我输了。回来后我就一直回忆,又向我旁边的商户及家人询问,我终于想起来了,合同是李俊杰李主任给的,而且也给了另一个商户美容院一份。我又重新振作起来,向中院状告幼儿园单方违约,虽然这次证据充足、真实,又指证出来谁给我们的合同,但我们毕竟是弱势群体没权没势,还是不放心,在没有办法的情况下,只有请求您们在百忙中抽出一点时间过问一下我们的小案子,能给我们一个公正、合理的审判!拜托您们了!
李新德、丁丽华夫妇
李新德电话:13838877924
丁丽华电话:158388806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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