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次反应赵堡乡东赵村标准化卫生室改成幼儿园,村干部在剩余土地建房一帖。首先得到国土局回复,属违法行为并处罚款及“没收”建筑物,土地退还东赵村委,赵堡乡政府“督促”办理。今天又看到国土局回复,依赵堡乡纪要剩余土地使用权归王建设,问赵堡乡政府你们就那么有权,说给谁就给谁,看到你们不一致的回复,实在让人忧虑,我们的党委政府怎么了?????请网友参考以前的回复,提出观点和看法。
回复部门:宜阳县 2013-08-12 10:45:23
网友您好!
2013年4月王建设在诉求人反映的土地上建幼儿园,该行为已被赵保国土所立案调查处理,并给当事人送达了《处罚决定》。目前,《处罚决定》尚在诉讼复议期。
宜阳县国土资源局
2013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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