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部门:教育局 2013-08-09 10:17:15
网友:您好!
感谢您对洛阳教育的关注与支持!
关于您反映的问题,回复如下:
《关于市直事业单位提高绩效工资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洛人社(2012)146号),市直教师绩效工资从2011年7月起提高绩效工资标准,增资标准,技术员272元/月,助理300元/月,中级354元/月,副高440元/月。市直学校增资部分已于2013年元月补发。县(市、区)学校教师工资标准由当地政府负责。
洛阳市教育局
2013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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