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刚成立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需办理资质证书,收费许可证,请问分别在市行政服务中心哪两个窗口办理
回复部门:政务服务中心 2013-07-22 10:00:23
尊敬的网友:
您好!市政府办公室于2013 年5 月13 日下发了《 关于印发洛阳市物业管理水平提升和住宅小区集中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洛政办〔 2013 〕 57 号),通知明确规定,各区人民政府、管委会为辖区内物业管理责任主体,应建立物业管理长效机制和物业管理处理机构。为全面落实文件精神,各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将从2013 年7 月1 日起,全面负责辖区内物业管理工作,并受理辖区内物业管理方面的群众诉求。请到您所在区办理咨询。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