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理何在、弱势老百姓抬头看不见晴天
各级领导:
我叫赵某、女、年龄47岁,电话13383798882。我于2008年2月份在鸿运小区22号楼3单元701(面积99.69平方米)购李某房产一套,价格24.5万。看房后发现室内多处有漏水痕迹,而且有隔壁移动公司机房对隔板破坏的情况,当时我提出先交订金7.5万,协议已写明。据李说,我以前就因为房子漏水才没住成,是因为移动公司在房顶上建通讯塔才漏水的,室内的破坏及漏水移动公司答应修,你也可以找,我帮你也可以找,所以我就搬进房内,并办理了房产权证。后我和李多次找移动公司,移动公司派人去修过3次,但都是在室内被水漏阴破的墙壁上补上砂浆,解决了根本问题。再找移动公司,不是说已经修过,就是说晚两天再修,以后再找根本没人管了。室内的电器及家具被水湿坏,室内的漏水及移动公司的修补变得五颜六色,根本无法居住。才和李商议咋办,李和我说只有到法院解决。在涧法民三庭李玲法官的开庭审理后,竟判了驳回请求,诉讼费由我们承担。没办法,我和李又到中院上诉,后又发还到涧西区法院,审理开庭数月后,没有结果。涧西法院离鸿运小区几步之遥,可以去现场看看,是不是我们无理取闹。我和李都是弱势的受害者,李拿不到房产余款,我是有房不能住,一家人一直在外租房,受到了极大的经济损失,而移动公司更加猖狂,又在房顶上新建了更大的通讯塔。真理何在?法律何在?弱势的老百姓抬头看不见晴天,真是无路可走,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所以才呼吁各级领导关注此案。各媒体、网友可以到我们鸿运小区22号楼3门701、702现场采访,看到现场的真实、看到当今社会的公正。移动公司一是没有经过任何业主同意私自在楼顶建塔数座及楼顶周边排架等,二是不管塔的辐射是否影响人的身心健康。但起码被损坏的房顶及损失应该负责吧?法院却迟迟不给我一个公正的结果,为什么?!
赵女士:13383798882
李先生:18637988879
高律师:13903794399
回复部门:生态环境局 2013-07-12 10:02:00
关于群众投诉涧西区鸿运小区22号楼3单元楼顶移动基站辐射问题的调查报告
我局接到百姓呼声群众投诉涧西区鸿运小区22号楼3单元楼顶移动基站辐射的问题后,局领导高度重视,立即要求辐射站进行查处,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经查:信访人举报涧西区鸿运小区22号楼3单元楼顶移动基站辐射问题。经调查,该投诉人反映问题为,移动公司所建基站造成其房屋漏水。了解情况后,辐射站已与移动公司进行沟通,该公司已同意对投诉人房屋进行维修。
2013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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