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一段时间去公证处办个公证,偃师公证处公证员程性公证员收本人钱不给票,合理合法不,请洛阳司法局回答
回复部门:司法局 2013-06-07 09:26:20
网友您好:
您反映的问题我们已经收悉,已将此事反馈给偃师公证处,我们会尽快给您答复。
谢谢您对洛阳司法行政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洛阳市司法局 2013年6月7日
网友您好:
您反映的《偃师市公证处收公证费不给发票》问题,经偃师市公证处自查,所办公证事项都开具有相应的专用票据(河南省行政事业性收费基金专用票据),没有办证收费不开票的情况。
正常情况由公证处开据交款单,当事人持交款单到指定银行,交到财政指定专用帐户后,再给开具河南省行政事业性收费基金专用票据。
但如果是公证员加班办证,交款时银行已经下班;或者当事人不愿意亲自去银行交,由公证人员代当事人去银行交纳(因公证员会集中办理缴费),票据会暂时存放在公证处。
由于您登记的联系方式一直联系不上,希望您看到回复后尽快与偃师市公证处联系,电话:67716200。相信您很快可以拿到自己的发票。
再次感谢您对司法行政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洛阳市司法局 2013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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