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洛阳网百姓呼声!
请 [登录] 或 [注册] 忘记密码?
使用掌上洛阳手机版扫一扫
查看2010年的发展公共交通的实施意见: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可实行优惠乘车,70周岁以上老年人可实行免费乘车。享受免费乘车者(包括免费乘车的老年人、伤残军人、伤残警察、残疾人等和持月票乘车的学生、成人)持建设主管部门和城市公共交通企业联署签发的有效证件乘车。享受免费的乘车者在办理免费乘车证件之前需由有关部门为其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这个是也是细则,其中就对残疾人如何乘车也规定了。
这个细则老年人执行了,残疾人呢?
公交乘车细则已经出来,不执行谁的责任?
现在又要制定一个类似细则,会执行么?如果不执行,又是谁的责任,请解决一下。
乘车 细则 免费 老年人 执行 残疾人 责任 公交 联署 办理
回复部门:公用事业局 2013-05-16 10:36:11
网友您好: 您所反映的问题,我局非常重视。 目前,正在配合市残联制定具体方案和残疾人免费乘车实施细则并抓紧上报,待市政府批准后,将予以实施。
好评数0
差评数0
登录后参与讨论:(网友评论仅供网友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洛阳网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回复编号0留言:- 点此改为仅评论不回复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