鸿儒小区位于龙门大道太康路口,于2008年建成投入使用,至今无法接收信件,经向邮局投递人员了解情况,说是该小区不在邮寄投递范围,信件都被退回。此情本人多次拨打114与有关部门联系,至今已近两年时间,仍然没有结果.不知这是否侵犯公民的通信权力?是否有损国家文明城市的称号?该有哪个部门解决?
鸿儒小区居民
回复部门:中国邮政 2013-04-27 17:25:19
网友:
您好!
首先非常感谢您对洛阳邮政的关心和支持。针对您所反眏的问题,我局高度重视,迅速进行了调查,现回复如下:
鸿儒小区属洛阳师范家属院,根据邮政法和河南省邮政条例的相关规定,该小区应向当地邮政部门提出通邮申请,但该小区未办理相关手续,不具备通邮条件。另该小区未设置信报箱,门卫严禁投递员进入小区且不允许在小区门口张贴邮件领取通知,造成小区客户邮件无法投递。我局为搞好主动服务,对有电话的客户,主动电话联系客户并将邮件送至小区门前交给客户。我局在此呼吁该小区居民向小区主管部门反映,尽快在小区设置信报箱,并到当地邮政部门办理相关通邮手续,为邮政部门投递服务工作的实施提供便利条件,从而解决好该小区居民通信需求。
洛阳市邮政局
2013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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