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部门:卫健委 2013-04-23 17:19:52
网友:您好,非常感谢您对卫生工作的监督和支持,现就你提出的问题答复如下:
按照国家《献血法》规定:血站“血费”是指血液的“采集、检测、分离、贮存”等过程中的材料、试剂、设备等消耗费用,简称“四项费用”,而不是血液本身的价值。献血者本人及家庭成员需要用血时,需带有关证件到血库办理免费用血手续。在证件手续不全情况下,收取用血费用后按相关规定进行报销。用血费用的收取(四项费用)是由国家发改委统一制定,由当地物价部门监督与管理。宜阳县患者在用血过程中,如有疑问,欢迎拨打电话咨询,电话:68882262。洛阳市卫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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