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买了套房子,当时不知有纠纷,装修完后,有个不认识的人来说原房主把房子抵押给他了,随后就对房屋门锁进行破坏,我问过房东即土地持有人说根本不知道这事,而我买房的手续时他认可的允许的,在这短短2 个月里这人对我房屋破坏6次其中一次进不了门达3 天2 个学生连衣服都无法换洗,我当时忍无可忍报了警,110来后说归派出所管,可后来不知道为什么不管了还说房子是谁的要等法院说好了再说这事,门我自己修好后以为好等法院说吧,没有像到的是第二天门又叫封了,我打电话报警后被告知还是等法院文书,在这我就想不通我与他不认识,有纠纷他可以去法院告,与我无关啊凭什么来骚扰我啊,在说了我住了这么长时间了,我也有手续啊,就是有纠纷也要等法院说了算啊,你凭什么来破坏我的财产和扰乱我的生活,如果法院判房子是你的我自己会给你腾,但现在是我住这的,在说了我手续齐全,而你什么都没有,我为什么要让给你,如果你有理你可以去法院告我,你为什么不去呢?而栾川县城关派出所君山警务室竟然来着都不知道,竟然帮对方叫我10天内搬离要不他们也管不了,我真无语,这就是我们的保护神?我想问是不是以后要是在纠纷中打死人了,他们也不抓人也要等法院把纠纷解决好以后才管。我想问下大家是不是该给我个说法和公道,另外为什么执法机关的态度转变如此之大,难道是水平。。。。。。。。。。。。?
回复部门:公安局 2013-04-16 17:11:15
尊敬的网友:
您好!针对您反映的情况,经栾川县公安局调查。李某、聂某、杜某三方存在房屋产权纠纷,需经确定房屋产权后,再行由公安机关受理。栾川县公安局已告知相关当事人到法院诉讼确定房屋产权,并将根据法院判决结果依法进行处理。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关注与支持,如您对公安工作有什么意见、建议,欢迎您@或私信洛阳市公安局官方微博“平安洛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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