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是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龙门镇龙门石窟园区东草店村的村民。前段时间,村干部私做主张将村民河滩的耕地卖给了管委会,村民们是什么文件、合同啥的都没看到,当然,那已成事实,村民们也算是“被”默认了。时隔不久,村干部又以同样的手段,将南地仅有的一点儿好的耕地也卖给了承包商,村民们还是什么文件、合同也没见,现在就已经动工了。村民们看着绿油油的小麦苗就被这样的铲除,是心在滴血呀!有村民想拍照留佐证,等待领导明鉴,但是却得到村干部和施工队的阻止。试问:谁给了村干部们的这些权利?村民们自己的耕地为什么村干部有权给卖了呢?退一万步说,即使有承包商来承包,最起码也得让村民了解中间的细节吧?(诸如:签合同),望有关领导能明察,替我村村民做主,谢谢!
回复部门: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13-04-15 09:04:37
网友你好,你反映问题经龙门分局调查,现答复如下:
经查,你所反映的地块河滩耕地属于龙门园区湿地公园地块。经龙门分局核实所反映的南地地块并无承包商开发的情况。关于村务公开问题,请向当地政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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