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黄跃平,河南省偃师市首阳山镇龙虎滩村人。我妻赵冬平于2012年7月份在偃师市人民法院首阳山法庭起诉与我离婚,首阳山法庭虽然开了庭,可到现在我既没有领到判决书,也没有领到调解书,更没有得到法庭的关于赵东平撤诉的裁定书,甚至连任何形式的通知也没有得到。我一直以为案件没有结束,正等着法庭给我发判决书呢。可等到的却不是领判决书,而是在2013年3月19日法庭电话通知我让我去领赵冬平又起诉的起诉书。我说那个案件还没结束咋又让我去领她的起诉书呢?法庭说对方撤诉了,我说她撤诉你们咋不给我发裁定书呢?法庭说对方撤诉不需要给你发裁定书。我说那为啥也不通知我一声呢?法庭说对方撤诉不需要通知你。我认为法庭没有给我发那个案件的结案手续,那个案件就没有结案。原告应在结案六个月后重新起诉。所以,偃师市人民法院这是违法重复立案,并且损害了我的正当权益,我决不答应。我遂于3月19日当天向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网发了网评进行举报。今天再次向媒体举报。让大家来评评我说的是不是这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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