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3-04-01 15:54:18
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1、开发商承诺2013年5月1日前具备交房条件。
2、关于逾期交房违约金的赔偿,开发商承诺视业主具体情况解决。
3、实测面积已经测绘公司测算,正在归档出实测报告。测绘公司出示的《实测面积表》,开发商在交房前后会给业主公示,并按规定为业主提供《分户验收表》。《工程竣工验收表》,开发商正在政府有关部门办理中,近期会向业主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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