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部门:栾川县 2013-03-19 10:13:56
尊敬的网民朋友:
你好,感谢你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关于你反映的“栾川县人民医院临时聘用人员工资待遇及劳动合同问题”一事,我县卫生局对此十分重视,要求县医院立即组织人员进行调查解决。经调查,在2013年年初县医院就让人事科开始摸底造册,于2013年2月18日上午召开院领导班子会议,专题研究此事。决定从2013年2月起,所有临时聘用人员工资按照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要求执行我县最低工资标准,取得相应执业资格的按级别上调,目前所有临时聘用人员工资已按照新的工资套改办法套改完毕。关于签订劳动合同一事,是因为所招收的临时聘用人员进院时间不统一,个别人员的合同还未签订,医院近日正与劳动保障部门协商,争取尽快签订劳动合同。
欢迎你继续监督支持我们的工作,谢谢。
栾川县卫生局
2013年3月18日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