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己经下文件从元月一号起上调最底工资标准,我们是原二库内退职工、现在己经三月份了为什么我们的生活费还没有上调,什么时间上调请领导过问一下我们内退职工的生活太苦了。谢谢领导。
回复部门: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013-03-14 11:10:14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我们非常重视,经过调查核实,现回复如下:
粮食系统内退人员每月生活费的标准,是按洛阳市最低工资的80%执行。我局在收到《洛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认真贯彻落实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洛人社劳资〔2013〕1号)后已转发至各有关单位,要求各单位按文件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的80%发放内退职工生活费。原二库内退职工的生活费,由洛阳之丰粮食有限公司代发,本月底将按新标准给内退人员发放生活费。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