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部门:卫健委 2013-01-08 11:1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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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有关规定:对依法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独生子女父母,从领证之月起至子女年满18周岁止,每人每月发放不低于20元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
《河南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发放管理办法规定:再婚夫妻,再婚前双方依法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再婚后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可以继续持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另据省人口计生委规定:再婚夫妻,双方各依法生育一个子女,再婚后未再生育的,双方可以人个人身份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也就是说:双方均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再婚夫妻,再婚后未再生育的,可以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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