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3月30日,国家文物局局长单霁翔来洛阳时,对洛阳的工业遗产价值做了很高的评价。2007年11月,洛阳市把涧西区的苏式建筑群列为市级文物保护单位。”
这个所谓的苏式建筑群现在已经沦为破败不堪的贫民窟,特别是一拖十号、十一号街坊,实在无法让人相信是现代洛阳的中心城区。因为被你们划做文物导致无法拆迁和开发。让为一拖劳累一辈子的工人住在贫民窟里!
你们知道什么是多家灶吗?你们能想象三家人住在一起使用同一个厕所吗?!!
这就是你们局当年为了讨好“国家领导”干出的龌龊事!现在习书记上台了,相信亲民,不害民是新一届领导的基本要求。你们局曾经干出这么恶心的事情,如果被媒体大量曝光是什么后果你们自己清楚!如果没有切实回复我将号召10号11号的广大居民把自己家贫民窟一般的成百上千的照片发遍微博,每个帖子都问候你们局领导的家属,看看你们局长还能不能过好日子!
回复部门:文物局 2013-02-26 16:34:13
这位网友你好!首先,你对涧西工业遗产区内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保护工作给予的关注和支持我们表示感谢。关于您所反映的问题,我局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洛阳是我国现代工业发展的摇篮之一,是我国内陆地区重要的工业基地之一,从建国初期的156个苏联援建项目伊始,洛阳见证了中国现代工业的发展历程。洛阳涧西工业遗产区是中国“一五”时期苏联援建的“奠定中国现代工业基础”的156项目最集中的工业区之一。一批重要的大型装备制造企业为新中国工业化进程打下坚实基础。这些企业大多规模巨大,体制严谨,代表了当时最先进的工业生产方式。其布局模式也代表了当时推崇的城市建设理念,风格鲜明的建筑记录了一个时代中国人的精神面貌和特殊的历史背景,可以说老工业区已成为我市城市发展历程中不可缺失的一环。在经历了半个多世纪的发展之后,这些记载了中国工业历史变革过程的洛阳工业区仍保持着难得的真实性、完整性。但同时也面临着诸多关系到其发展的矛盾因素。为做好遗产的保护,我市目前开展了一些相关保护工业遗产的工作。
一、涧西工业遗产区的历史价值
洛阳涧西工业厂区沿建设路连绵5.6公里,一线相连,神脉贯通,开朗舒展,雄伟磅礴,是一个完整的社会主义工业建筑风景带,风格独特,举世罕见。它们构成了洛阳工业区最重要的、成系列的核心建筑群,充分体现了社会主义计划经济时期工业遗产的特点,对研究我国的工业发展史具有重要历史文化价值。
涧西区的十一号街坊是洛阳市第一批建设四大工业厂矿时目前保留1950年代(或稍晚)的20座苏式生活街坊区(住宅区)之一,苏式时代特征明显,装饰简单,风格朴素,庄严肃穆,其中以二号街坊、十号、十一号街坊最具特色,保存完整。
二、涧西工业遗产区保护工作情况
工业遗产是历史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涧西工业遗产区的挖掘、保护,不仅能够原生态的保留、保存工业遗产元素,传承工业文化文脉,也是教育后代的鲜活教材。十一号街坊作为建国初期中国特色的工业遗产组成部分,其文化价值理应得到认同和保护。
涧西工业遗产的重要性很早就引起社会各界的关注,在2007年,洛阳市政府将以中国一拖厂部大门及办公楼、洛轴厂前毛主席塑像、洛铜办公大楼、洛阳矿山厂二号街坊,及一拖十号、十一号街坊为代表的涧西苏式建筑群公布为第三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随着对工业遗产保护的深入,我市开展了一系列工作:
(一)结合2007年以来开展的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我局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厂前广场、厂区和街坊区进行了详细调查,依据目前工业遗产各类建筑的价值、保存状况,结合居民生活的需要,划分保护范围和风貌协调区,为保护及规划提供了科学依据。
(二)在工业遗产普查材料搜集和现场调研的基础上,我局挑选了中国一拖厂部大门及办公楼、洛轴厂前毛主席塑像、洛铜办公大楼、洛阳矿山厂二号街坊,及一拖十号、十一号街坊等代表性建筑作为第七批全国文物保护单位申报对象。目前,该项工作已经完成,待国家文物局专家组审核后,即可报国务院批准公布。同时,通过工业遗产的调查、第七批全国文物保护单位的申报、获得由文化部、国家文物局颁发的“中国历史文化名街”荣誉称号等,有力的提升了相关的工业企业及民众对工业遗产的保护意识。
(三)市规划局历时三年,编制完成了《洛阳涧西工业遗产保护规划》,目前正根据专家初步评审意见进行修改;市规划部门在编制《洛阳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时,将涧西工业遗产保护纳入了我市历史文化名城整体保护框架,该规划于2010年11月由国家住建部审查并原则通过,新的修改意见正在上报国家有关部委。
(四)结合全国第三次文物普查的普查成果,2012年市政府公布了《洛阳不可移动文物安全管理办法(试行)》、《洛阳市文物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试行)》,并下发至各行政县、区。两个办法的公布和实施进一步完善了文物保护组织管理体系,强化了对不可移动文物安全管理的保护措施,明确了有关行政机制和行政处罚办法。
三、涧西十一号街坊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文物保护工作倡导公众积极参与宣传、监督等保护工作,涧西工业遗产区的保护工作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国有不可移动文物由使用人负责修缮、保养。
我局已多次通过书面信函的方式与一拖集团做好文物保护的沟通工作,联合一拖集团做好文物保护的宣传工作,做好十一号街坊的日常维护工作。
2013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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