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洛阳网百姓呼声!
请 [登录] 或 [注册] 忘记密码?
使用掌上洛阳手机版扫一扫
该小区位于九都路与涧东路交叉口,2007年12月交工。业主于2008年先后入住后发现,开发商收取的每平方72元市政供暖配套费和每平方20元的热水费跟本无法兑现。小区业主每年都要到各个部门去反应、投诉。信访也去了,仲裁、中院都判决了。说,开发商提供的天然气供暖设施是市政供暖!结果是每年供暖期不超过45天,还只有15、16度的。今年开发商更恶劣了,说是没有钱。爱哪告哪告去!请问还是共产党的天下吗?老百姓的利益谁来维护?
供暖 开发商 市政 业主 交工 维护 九都 告去 利益 小区业主
回复部门:公用事业局 2012-11-30 09:32:13
网友您好: 由于热力主管网尚未敷设到位,该小区今冬尚不具备供热条件。待热力管网敷设到悦丰广场周边即可解决该小区的供热问题。 具体事宜请咨询市热力公司:64855218
好评数0
差评数0
登录后参与讨论:(网友评论仅供网友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洛阳网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回复编号0留言:- 点此改为仅评论不回复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