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领导您们好,我是江西籍一位下岗工人,去年在孟津县麻屯镇博隆公司安装一套设备,在调试中出现一点问题,因为对方余款未付清(还有20万余款),我设备还未交付,所以设备还是我安装范围内,按理没有任何纷争,然而对方不分青红皂白强行扣押我汽车 ,抢我十万元承兑票一张,还把我拘禁在那,在这期间不断逼迫我家人拿十万元赎人,我家人不从,便报110,随后由马屯派处所接警,接警就做了笔录后不闻不问,我家人带律师来做调解也不行,律师见调节无用,要带我们走,被对方带一帮打手堵截在派出所大门口,所里竟然没人管,我只好退回所里,但所里一位领导却说这不是避难所要赶我走,而在这时候博隆公司的人竟然在所里把我强行挟持走,所里正是上班时间竟然没人管,假装看不见,而后我被他们拘禁70多个小时,不让吃饭,不让睡觉,逼我继续问家人要钱,直到第四天才侥幸逃脱,至今我的车和钱还在他们手中。我把他们告到孟津县公安局,告他们非法拘禁,私设公堂,敲诈勒索,告派出所徇私枉法玩忽职守,可一年过去了,终于有为领导接待了我们,给我们的回答市叫我们私了 ,我不能理解,他们开着我的车,花我的钱,还把我关了四天我还要与他们私了,有这道理没。人民警察为人民,难道说你们洛阳的警察只为你们洛阳人吗?在此我恳请市领导能给我们一个公道。
回复部门:公安局 2012-10-19 11:30:59
尊敬的网友:您好!您所反映的情况自当时接报警及当事人到孟津县公安局反映后,孟津县公安局经过调查后认为,双方系经济纠纷,没有证据证明博隆公司杨某等人的行为构成非法拘禁犯罪,也不存在抢其10万元现金等问题,民警告知双方自行协商或通过诉讼途径解决。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监督与支持!如您对公安工作有什么意见、建议,欢迎您@洛阳市公安局官方微博“平安洛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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