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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有问题需帮忙,解决,我是2010年11月8日,两人协议离婚,到民政局办理了离婚证,还签有离婚协议书,双方签字、盖章,并在民政局有备案。复婚后发现还不能在一起生活,现又提出离婚,请问我上次在民政局签的离婚协议书在法律上是否有效?对方还能再撤消协议吗?急盼相关部门和领导给以回复。
离婚 协议书 协议 离婚证 法制办 复婚 是否 撤消 签有 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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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485954 2017-10-23 06:41:37
你们复婚办结婚让没?如果没有以前的协义应该还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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