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洛龙区李楼镇城角村120亩机耕地被占后至今闲置了七、八年,到目前为止厂房还没建成。这种严重浪费土地资源的责人应该有谁来负。二、请把2006年有关这120亩地征用的批文讲一下,是政府征用还是其它用途,如果是政府征用,那一亩地征用的土地补賞金是多少,(因为这块地李楼镇政府一直给农户的是租金,而且还太少)。我们是当今社会最弱势的群体,李楼镇政府又截留克扣了土地款,希望贵局能帮帮我们这些弱势群题,使我们了解事情的真相。
回复部门: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12-09-26 15:55:44
网友,你好!
经调查,现对你所反映的问题答复如下:该宗地是2006年办理了用地手续,批准文号:洛政土〔2006〕416号,占地人:李月笙,企业名称:广州河洛玻璃有限公司,批准面积7.1879公顷。该企业已建成有围墙及厂房两栋,目前正在建设中尚未完工。
该公司与李楼乡城角村村民委员会签订了土地租赁合同,每亩每年为1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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