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9号在西苑路被豫CPR959追尾,到理赔中心,没有协商好,理赔中心就修车,我说还协商住不能修,理赔中心就故意找事,结果被打的全身不同程度出血,已在医院做了鉴定,到派出所理赔交警做伪证,说没打,傻子也能看出来,长春派出所说属纠纷,被撞,被打,我要公正,要告到公平为止
回复部门:公安局 2012-09-21 09:24:16
尊敬的网友:您好! 9月9日下午17时许,林某驾驶雪铁龙轿车在西苑路青岛路口与一辆出租车发生追尾,后经理赔中心调解,林愿意承担全责,随后双方到涧西理赔中心定损,期间因出租车索要误工费问题,发生冲突,经长春派出所调解,林某愿负担出租车220元修车费用,修理厂愿负担出租车司机310元医院检查费用。目前,正在等待出租车司机提供相关票据。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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