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国家国土资源部为了维护18亿亩耕地红线不被侵犯,先后做了大量工作,耗费巨资通过遥感卫星对河南省违法占用耕地一事进行航拍,固定取证洛阳市违法占地案事件,河南省国土资源厅真对洛阳市违法占用耕地事件已经多次下达通知书,洛阳市国土资源局也多次下发“文件”表示要坚决维护耕地不受侵犯,但是洛阳市洛龙区所谓的相关部门置部、厅通知于不顾,收取安乐镇东岗村村委干部好处,放任东岗村委会在东岗村1队(洛阳师范学院东区南200米)占用号称洛阳市蔬菜基地的优良耕地一百余亩耕地建设小产权商品房3栋,其中一栋已建成四层框架,一栋已经建成一层框架,还有一栋基坑已经处理好,希望洛阳市洛龙区所谓的相关部门到现场看一看,还老百姓一块赖以生息土地,纠正违法。欣闻洛阳的毛书记喜欢深入基层,体察老百姓疾苦,希望毛书记到现场看看,看看洛阳市洛龙区的相关部门是如何欺上瞒下,东岗村委会是怎样的牛气顶风占用耕地,私建小产权房从中牟利的。如果再不制止村委会如此明目张胆的非法占用耕地的行为,不久的将来,洛阳市的主要领导很快就会去省城或北京汇报了,洛阳的菜篮子将会缺个角或者不周全,所有的这一切不是领导所乐意看到的。恳请给老百姓一块地也给洛阳市及洛龙区相关部门一个面子!
回复部门: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12-08-28 08:29:58
网友你好,经洛龙区国土资源局调查处理,现答复如下:反映地块东岗村以东、东至耕地、西至东岗村、南至耕地、北至学院路。该地块使用人为东岗村委会。土地用途为村民安置.现三幢楼正在建设之中,一幢建四层、一幢打地基、一幢建两层。实地丈量面积1.491公顷。该地块使用者持有《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洛阳市实施2008年第三批城市建设用地的批复(豫政土〔2009〕709号)》。批准用地面积2.3219公顷。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