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执行日期是4月1日?不是2012年11月1日吗?提前执行?谁赋予的你们的权力??你们整天拿着我们的交的税,为什么不给我们服务??
回复部门:税务局 2012-08-13 10:35:05
网友:您好!您好!河南契税税率为4%。对个人购买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唯一住房的,减半征收契税;对个人购买90平房米及以下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减按1%税率征收契税。
关于普通住房标准,洛政办【2012】61号文件于2012年5月29日下发后,地税部门按照国家税收政策法规规定,严格落实文件中关于普通住房的三个认定标准及时间要求进行界定执行。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