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你们好
今年1月12日,因我是司机,在酒会上没有喝单位【新安县鑫山煤业】新任领导贾某的酒,事后被贾某雇凶伤害至今,我住院期间贾某不管不问,石寺镇派出所也不抓凶犯,直到2月6日,在洛阳电台都市报道东方今报连续报道此案的当晚9点许,直接伤害我的贾某某【贾某的亲弟弟】才被石寺派出所抓获,但主谋贾某和另一帮凶至今仍逍遥法外。
检察院两次把案件退回让派出所重新侦查,且有在场证人多人作证---贾某亲自带其弟和多人手持钢筋钢管坐车到我工作地找我,并扬言‘找到郭正民非打坏他一件不可’,在伤害我的现场,其弟怕打错人,贾某又点头示意确认我的身份,致使其弟用酒瓶砸我头部多次,【撕裂伤一处缝合7针,右额骨骨折,脑震荡】在我要报警时,贾某说‘我就是在石寺长大的,公检法的桌子凳子都认识我,随你告吧’。案发当晚,在派出所大厅,贾某亲自对我单位王主席讲‘郭正民不识抬举,不收拾他心里难受,找他半天了,人是我叫来的,与他人无关。’
当我问派出所所长阎某为何不抓贾某和同犯时,阎所长却破口大骂‘有罪无罪是我说的,不是你说的,有本事你告到中央也得有我们处理’。
作为司机不能喝酒,我遵守的是国家法制,公安机关本是打击犯罪维护社会稳定和受害者合法权益的部门,可事实却恰恰相反,请上级领导给予关注吧。
【百度上有‘新安男子未喝酒被打,或者7·12河南9套新闻开汇都有相关报道】如我反应不属实,情愿手法律制裁。
回复部门:公安局 2012-07-19 10:52:04
尊敬的网友:您好!该案新安县公安局已侦查终结,现依法移送起诉至新安县人民检察院,检察机关正在审理中。如您有疑问,可拨打62998010与我们联系,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监督与支持!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