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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投诉] 严重投诉郑州路派出所治安民警为息事宁人判案不公

    咋晩七时许,在涧西长安路菜市场发生一起因买卖桃子两女子出言不逊而大打出手事件.其中有本人妻子,本来两人打得两败具伤,彼此身上脸上都有抓打伤.本已打完,我妻准备撤出战斗,那瘦小卖挑女死死纠缠,走那跟那儿,有几位老大娘来劝阻都被挣脱,我实在看不下去,就拉住她手不让她再追,后110民警赶到让我一块去郑州路派出所做笔录.后我打电话叫妻子过来写打架经过,本来两女人彼此都有皮外伤损失相当,况且,还是那卖桃女子强买强卖出口骂人是主因,但她还强此多理以衣服损坏为由出口300元赔偿,做为办案李民警理应主持公道,却因多次调解不成,可能因时间太晩,竟仼由她胡搅满缠狮子大开口,最后我妻缠不过她,最终以赔300元了事.我认为女人为鸡毛祘皮小事赌气打架很平常,应说服教育,做为调解民警应暗察秋毫,为双方主持公道,不偏袒仼何一方,对无理取闹的一方本应制止,怎么能为息事宁人,不做为哪!让迁让方委屈求全,仼由对方胡搅满缠最终达到目的.因此,对这次办案民警,我做为受害方表示强烈抗议!要求该所上级领导重新调查审理,为我方主持公道!要求对方返还我的300元现金损失,不然我保留继续投诉的权力!

    游客 2012-07-11 评论2 浏览6942 编号 20120711182618281 [公安局]已回复 发帖人评价 : 不满意

回复部门:公安局 2012-07-19 10:48:34

尊敬的网友:您好!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监督与支持!针对您反映的问题,长安路派出所纪检部门进行了调查,具体情况为:7月10日19时许,范某在上述地买桃时因与摊主李某产生纠纷,进而导致双方厮打,造成了双方肢体均有不同程度受伤且摊主衣服受损,被移交长安路派出所治安管理大队受理。经民警调解,双方自愿达成协议,各自的肢体伤痕自行医治,范某赔偿李某衣服损失300元。在此过程中,民警调解程序合法。对此问题,您如仍有疑问,可随时拨打64242110咨询或直接到长安派出所详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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