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洛阳旅行社的,主做地接业务,多年来自认为为洛阳的旅游业也算做出了微薄的贡献;但龙门国旅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严重扰乱了旅游市场的公平环境:龙门石窟针对签约的旅行社的旅游团队(10人以上)优惠政策是先按全价120元每人购票,每季度末再按10人以上的旅游团队积累的人数,每人100元的结算价返还门票的形式返还给各签约旅行社,实际上是每6人返还一张全价票;前提必须是10人以上的团队才有积累返票的资格;但龙门国旅作为龙门石窟自己办的旅行社,就不受此条件约束,就是一个人也享受人数积累返回门票;此种行为已是行业内尽知;严重侵害公平竞争环境;行业内也知道旅游局与龙门石窟是平级单位;对这种不正当严重扰乱市场的行为无能为力,希望旅游局对此问题引起重视向上级部门呼吁还旅游市场一个公平的竞争环境,也让其他家旅行社在为洛阳的国际旅游名城建设中看到希望
回复部门: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2012-06-08 10:33:15
您好!
您反映的“龙门石窟国旅存在不正当竞争”一事,经查证,龙门景区对洛阳市所有旅行社的门票政策是统一的,龙门石窟国旅与洛阳龙门旅游有限公司签订的门票优惠合同书,与洛阳市其他旅行社签订的是一样的。如需要可到洛阳市旅游局监察大队查看门票优惠合同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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