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韩社锋,男,现年34岁,家住河南省洛阳市伊川县白元乡白元村11组,我向上级领导反映我县交警队不做为问题。2012年3月10日晚七点多种,天上飞来横祸,醉酒司机米川豪无证驾驶无牌号三轮车顺向撞到路边行走的我一家人,造成一死两伤,天真活泼的6岁儿子眨眼间,横躺在血泊中,一个鲜活的生命就这样结束了,漂亮可爱的3岁女儿躺在路边,一动也不会动她的小胳膊小腿被车无情的碾断,妻子的腿也被碾断心理和精神严重受到刺激时好时坏我顿感天塌地陷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谁能再还我一个完整的家。 我和领居追上司机立即报警让他勘察现场他说现在是星期天一直推误导13日下午四点多在家人不停催求下才来勘察现场,三天啦现场还会保存完整吗???这就是伊川交警的办案效率。 事故科科长张灿峰,负责此案的警官谢一民,不协助受害者取得先期的伤着的治疗费,生活费,死者的丧葬费,反而和肇事者勾结在一起想方设法让肇事者逃避先期的经济赔偿要我自己垫付出事后的一切费用每次去找谢一民 张灿峰 追要钱 要么电话关机要么训斥一顿态度恶劣,两个多月啦一分钱也没有给我们这样的交警队不是在坑害老百姓吗?? 儿童是祖国的花朵,未来的希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49条儿童受国家保护,可我6岁的儿子死去七十多天了,还一个人静静的躺在太平间,在法治社会的今天,在社会主义的中国,儿童受到如此待遇,政府难道不应该站出来保护吗??这样的人配当交警队事故科科长吗??如果继续下去伊川将会腐败没有一点法律可将试问谁还会去信法律请问天理何在,国法何存。。。
回复部门:公安局 2012-05-29 18:46:46
尊敬的网友:您好!2012年3月10日20时36分,伊川县公安局接到曹女士报案,在伊川县白元乡白元村发生一起交通事故,受伤人员已送医院抢救。
接报后,伊川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事故科立即开展工作,事故科科长带领值班民警将嫌疑人米某于当晚控制,并抽取血液进行鉴定、勘查现场、询问有关证人、扣押肇事车辆。2012年3月11日2时将米某行政拘留,3月20日对某以涉嫌交通肇事罪立案侦查,3月22日被伊川县公安局刑事拘留。事故责任认定书认定米某负全责,并告知双方当事人,双方当事人均无异议。4月1日,米某被伊川县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4月24日,伊川县公安局将该案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现该案已进入审判程序。
该案发生后,伊川县交警大队事故科在严格依照法律程序办案的同时,督促犯罪嫌疑人米某家属向受害方支付医疗费及生活费,先后支付37600元。因受害人家属向米某家属要求赔偿270000元,双方无法调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部分依法由法院诉讼裁决。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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