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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投诉] 麻烦有关部门给解释一下

    本人洛阳师范学院大三一名普通学生,本省外地户口,按照2002年户籍制度改革方案我们不再迁移户口,但必须按照暂住人口进行登记管理,本专业一行十人去驾校报名得知必须在洛半年以上,而且网上有暂住登记信息才能建档考试!所以前往安乐镇派出所办理暂住证,得知我们必须重新登记,之前没有我们信息。也就是说必须再等半年才能报名建档。我们都在洛阳生活三年了,却仍要受这条不公平的待遇。到底是学校、派出所,还是政策问题呢,导致我们连暂住的身份都不是!!请给予合理解释,谢谢!!

    简vvv 2012-05-20 评论1 浏览6722 编号 20120520202756443 [公安局]已回复 [ 是否满意?]

回复部门:公安局 2012-05-22 17:46:23

尊敬的网友:您好,现就您反映的问题答复如下:《河南省暂住人口管理条例》第二章第七条第四款规定:暂住在机关、团体、部队、学校、企事业单位内部的,由单位负责办理暂住登记。大中专院校招收的未迁移户口的学生,只办理暂住登记,不申领暂住证。为方便学生生活,学生确需要暂住证的,由本人提出申请,学校统一到当地派出所申领暂住证。
河南省流动人口系统有“暂住登记日期”和“暂住证签发日期”,“暂住登记日期”为居住日期,“暂住证签发日期”为发放暂住证当日,此日期为系统自动生成,任何人不能随意变动。
如网民需要办理暂住证,可向贵校相关部门提出办理申请,由贵校相关负责人到安乐派出所办理暂住证相关事宜。感谢谢你对公安工作的关注与支持。下一步,安乐派出所将在近期组织民警到洛阳师范学院开展相关政策、法规宣传活动,欢迎广大师生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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