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部门:城市管理局 2012-03-30 10:20:53
网友:您好
首先感谢您对洛阳市园林绿化事业的关心与支持!您所反映的问题我局已收悉,现就您所关心的问题答复如下:
2011年10月,泉舜集团获得开元湖音乐喷泉冠名权和商业表演独家代理权,期限五年,从2012年4月1日起合同开始执行。但开元湖音乐喷泉正常的管理、保养、维护等工作仍由开元湖管理处负责,届时每年将增加100场左右的商业表演,加之每年100场左右的正常公益表演,开元湖音乐喷泉每年的表演场次将增加到200场左右。
今年花会期间音乐喷泉的表演场次问题,目前还在研究探讨之中,只要确定下来,将会在洛阳日报、晚报等相关媒体进行公告,敬请关注!
二○一二年三月三十日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