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部门:民政局 2012-02-22 11:29:05
阳的渴望网友,您好。
现就网友反映的问题答复如下:
依据我市城乡低保政策,凡城市区非农业人口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270元、农业人口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1620元的生活困难家庭;县(市)非农业人口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240元、农业人口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1320元的家庭,可向户籍所在地县(市、区)民政部门申请办理低保待遇。家庭收入是指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的全部货币收入和实物收入,包括储蓄存款、工资、薪金、劳务报酬、从事生产、经营所得、种植、养殖、加工和偶然所得等等。
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城乡低保的最终审批权在各县(市、区)民政部门。由于网友的姓名、所属县(市、区)等信息不详,亦未留下电话号码,无法转你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进行调查,网友可向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或市民政局进行反映,市民政局电话是63910713。
感谢您对民政工作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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