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部门:公安局 2012-02-13 20:09:36
尊敬的网友:您好!在城市未就业,又不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生活基础转向农村的,村委会同意接收,可以在其居住地办理非转农户口。
所需材料:(1)书面申请;(2)《申请迁入常住户口表》;(3)村组同意接收证明(必须有村委主任和组长、村民代表签名盖章);(4)户口本、身份证或原籍派出所户籍证明;(5)夫妻投靠需提供结婚证明;(6)无业证明和不享受低保的证明。
新生儿入户随父随母自愿选择。
涉及占地或拆迁补偿的,按照当地政府规定执行。
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信任和支持!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