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开始报名了,全国统一的报名网站www.21wecan.com的要求见附件图片,显然是要求个人自己照相,自己上传的。但是我们敬爱的卫生局却要求每个考生都必须到指定照相馆照相(考生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及个人申请表,统一到凯东社区服务中心院内照相,地址:洛阳市商业职工医院南隔壁(洛浦路中段,电话13938812133))。据说还是因为河南省统一要求考前指纹采集,但郑州的同学就没有这样的强制照相,指纹采集要求,网上搜索后发现,指纹采集是来自这个文件http://www.zzws.gov.cn/viewnews.aspx?id=5157 (2011年国家医师资格考试河南考区公告),这个公告是针对医师资格考试的,而不是针对卫生技术考试的,卫生局作为主管单位,难道能分不清二者的区别?这样的方式,其目的是显然的,希望卫生局能解释清楚此问题。
回复部门:卫健委 2012-01-19 09:47: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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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卫生局
二0一一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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