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20111206212303895号问题的投诉者,非常感谢你们这种尊重民声、传达民意、为民申冤的精神!在此,也向关注此条消息的广大网民表示深深地谢意!
也许有人觉得我一个男同志和一个女的争雄太不应该,也许不了解情况的人认为我是在争权夺利。我是抱着试试看的心情向你们进行投诉的,这也是我在公众渠道中投的唯一一篇,没想到效果会这么显著,尽管现在还没有结果,但毕竟组织来调查了。
我的专业学历、职称在医院内甚至在全县同行中算得上最高,可我与世无争,自认为不是块当官的料(尽管这个小小职位根本也算不上什么官),我在这个职位上干了不到两年,也许别人认为这是个肥缺,可我认为责任太大了。当初领导让我接管时我曾再三推脱,原任院长、书记多次找我谈话,这是大家都知道的事实。
今年11月份医院搞竟聘,经综合评比我得了第一名,毛某先是在全医院47名代表中广泛活动给我投不合格票,企图使我失去竟聘资格,结果我仅得了两张不合格票(我明知她的所做所为我仍给她投了合格票),她一计落空。接着她到县信访局、纪检委、廉政办、卫生局等等单位举报我,哪知她举报我的瑕疵问题在她身上同样存在,这在医院内传为笑料。我立即进行了纠正,她在我纠正后也进行了纠正,第二计又落空。第三计,她不知采用了什么不可告人的手段终于达到了目的。通过这三计,终于使原本一个小小的岗位竟聘一步步演变为“宋江明案”。
我一再说,她要是和我明说,我肯定让给她,但这种手段太恶毒了,我并不是非要争这个岗位,只是情理太不顺了。
我觉得任何单位都不能邪气上升、正不压邪,要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
回复部门:新安县 2011-12-12 14:31:23
网友:你好!听取群众呼声,解除群众之忧,是我们应尽的职责,感谢你对“百姓呼声”的信任。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