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位养殖户,2008年响应政府号召建100立方沼气池一座,2008年经过偃师市验收合格,已经使用,政府补贴款到现在不能到位,希望政府兑现曾诺,不要失信于民。2011年12月8号。
回复部门:农业农村局 2011-12-19 10:04:19
韩治斌网民:您好!
看到您的诉求后,我局领导非常重视,局党组书记局长王须才当即责成我局监察室和能源站等单位联合赴偃师调查落实。
您所反映的情况属实,作为市能源站早已把2008年沼气补贴款项通过市财政局拨付给偃师市,但由于区划变更,偃师部分乡村划到伊滨新区,正是由于区划等等原因,致使您所在区域的补贴款兑现暂时没有落实到户。请您谅解!并请您相信:我们将继续监督,有关部门会尽快协调把补贴款落实到位!欢迎您继续通过网络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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