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洛阳网百姓呼声!

[登录][注册]   忘记密码?

百姓呼声,服务百姓,12345便民热线,走好全媒体时代群众路线

  • [建议] 什么是空置房?物业费怎么交?

    已经装修尚未入住的房子算是空置房吗?核定空置房的标准时什么?在网上看到说连续6个月没有入住就算是空置房的说法对吗

    游客 2011-11-15 评论0 浏览3086 编号 20111115230355920 [住房保障和房产服务中心]已回复 [ 是否满意?]

回复部门:住房保障和房产服务中心 2011-11-17 14:59:12

洛阳市发改委、房产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物业服务管理规范物业服务收费的通知》(洛发改收费[2009]40号)第十二条:“业主办理入住手续后长期(连续六个月以上)未使用的空置物业,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应向物业服务书面备案,按不低于规定或约定物业服务费标准的80%交纳物业服务费。”明确规定什么是空置物业及空置物业的收费标准。

如果您对此回复不满意! 点击追问

网友满意度调查:

登录后参与讨论:(网友评论仅供网友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洛阳网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尊敬的用户:

  1. 请文明留言,禁止恶意攻击;
  2. 请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3. 本网站保留对违反规定的用户进行处理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