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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投诉] 执法被恶意干扰,和谐社会遭践踏

    执法被恶意干扰,和谐社会遭践踏


    我叫任纪华,联系电话:13937971319,是涧西区同乐小区的居民,2008年8月,我因同楼上邻居张炳顺长期饲养在楼梯走道上的小狗在我门前便溺并且被其妻高素兰用污水故意泼门,被当场发现与其发生争执,被张炳顺及妻子高素兰、儿子张鹏三人殴打至遍体鳞伤(辖区派出所有相关证人、证词记录及12张照片),报警后辖区派出所虽多次予以处置调解,但最终而没有根本解决。今年6月,张炳顺、高素兰夫妇及其儿子张鹏三人,再次在我家门口寻衅,将我爱人打翻将我本人勒至窒息,后又与闻讯赶来一起在附近办事的我两个弟弟及两个朋友发生争执,混乱中,其子张鹏与我小弟弟推搡双双倒地,经医院检查,其子两根肋骨骨折。事发后,我们一方面积极配合公安部门的办案工作,另一方面多次主动去医院慰问伤者,对方先是闭门不见,后是恶语中伤、侮辱我,我忍气吞声,真诚的与对方沟通,主动送去医疗费,希望化解矛盾营建和谐邻里关系,但是我们的诚意并没有换来对方的认同,而是漫天要价,并为了达到其满足私欲的目的,先采取诬告我们为黑恶势力(后经市公安局联合调查组查实纯为捏造)无果,又以哭闹、撞墙、跳楼行为搅闹威胁司法机关等恶劣手段,干扰办案过程,在这种情况下,公安、检察机关被迫更改措施顶格办案,将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等待无羁押起诉的我弟弟四人羁押,已二十天。

    当前,我国正在大力构建和谐社会,国家最高司法机关先后下发各种通知和司法解释,其精神就是最大限度地减少社会对立面,其中明确阐明:“对因生产生活、邻里纠纷、婚姻家庭等民间矛盾激化引发,事出有因、针对特定对象,对社会治安秩序没有重大影响的犯罪,要着眼于和谐稳定,下大力气做好矛盾化解工作”,“重视依法适用非监禁刑。充分发挥非监禁刑轻缓、经济、执行多样的优势,使罪行较轻者避免因被监禁与其他罪犯“交叉感染”,尽可能减少对其家庭、社会关系的影响,减少社会对立面”。我弟弟等四人,均是没有任何违法行为和记录的良好公民,并且都是一家民营企业的负责人和技术、管理骨干,目前,四个家庭的生活受到严重影响,一个企业几十名员工濒临绝境,而起因就是因为一起普普通通的邻里纠纷和公安机关不负责任的办案做法。从事情发生伊始,我们一直坚信法律的严明,也相信各级司法机关的客观和公正,但是,事实并非我们所想象的那样,我们看到的是,执法被恶意干扰,构建和谐社会的国策遭到践踏,我们愿意面对并且接受法律的公正裁决,但是不能接受这种被干扰的执法过程的不公正的对待。

    难道说,非得要我们这么多家庭成员和企业员工也去上访、哭闹、撞墙、跳楼才能得到应有的公正对待吗?我们绝不相信这是国家立法、执法的初衷和原则!

    我们强烈要求市公安局给我们一个明确说法!!!!!


    创建和谐 2011-10-08 评论2 浏览6838 编号 20111008014423743 [公安局]已回复 [ 是否满意?]

回复部门:公安局 2011-10-21 09:57:59

尊敬的网民:您好!根据您反映的情况,天津派出所十分重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2011年6月18日16时许,住同乐小区任某见邻居张某搬家,便质问先前二人纠纷一事(2008年8月任某曾与邻居张某家发生纠纷,未彻底解决),话不投机发生口角,在厮打过程中任某妻子打电话给任某弟弟称任某和自己被邻居张某打了,让任某弟弟过来一趟。110出警民警接警赶到现场规劝双方。正当民警在规劝双方时,任某弟弟及同事三人来到同乐小区。不听两名出警队员的劝阻,与楼下张某的儿子、妻子发生厮打,致张某儿子4根肋骨骨折、妻子尾骨骨折,经法医鉴定二人均为轻伤。
2011年6月24日,犯罪嫌疑人任纪东、任纪国、潘建林、姚云雷四人被取保候审,2011年7月18日天津分局以涉嫌故意伤害罪,对任纪东等四人移送涧西区检察院起诉。2011年8月24日涧西区检察院以要求完善任某夫妇二人涉嫌故意伤害的相关证据及对被害人进行伤残等级鉴定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9月30日任纪东、任纪国、潘建林、姚云雷四人被依法逮捕。不日将起诉。
关于网友反映的干预执法情况,反映不实。期间,受害人张家就任四人取保候审不妥、涉黑等事项到市局上访。最终案件经核查,民警处理程序公正合法,不存在涉黑情况。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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